太行山东麓红旗渠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跃进渠总干渠沿线(殷都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子项目(I-3)(第二批)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事务中心委托,对太行山东麓红旗渠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跃进渠总干渠沿线(殷都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子项目(I-3)(第二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5******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以下排名不分先后顺序)
项目编号 | A************1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经理 | 控制价(元) | 质量标准 | 工期 | 资格能力条件 |
******有限公司 | ************14 | ******.71 | 牛百强 | ******.06 | 合格,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 施工工期12个月,项目竣工验收后养护期3年。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符合资格能力条件 |
******有限公司 | ************1F | ******.20 | 张梦雨 | ******.06 | 合格,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 施工工期12个月,项目竣工验收后养护期3年。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符合资格能力条件 |
******有限公司 | ************XB | ******.64 | 史保堂 | ******.06 | 合格,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 施工工期12个月,项目竣工验收后养护期3年。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符合资格能力条件 |
******有限公司 | ************16 | ******.01 | 高鹏 | ******.06 | 合格,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 施工工期12个月,项目竣工验收后养护期3年。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符合资格能力条件 |
******有限公司 | ************46 | ******.82 | 张强 | ******.06 | 合格,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 施工工期12个月,项目竣工验收后养护期3年。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符合资格能力条件 |
******有限公司 | ************7Y | ******.15 | 郭静 | ******.06 | 合格,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 施工工期12个月,项目竣工验收后养护期3年。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符合资格能力条件 |
1.1、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人员类别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1 | ******有限公司 | 牛百强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 | 220102********371X | 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 | B******057、豫 ************ |
2 | ******有限公司 | 张梦雨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 | 610324********0564 | 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 | ******023919、 甘************ |
3 | ******有限公司 | 史保堂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 | 411421********5631 | 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 | B************、豫************ |
4 | ******有限公司 | 高鹏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 | 610124********0052 | 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 | ******SZB******8、陕************ |
5 | ******有限公司 | 张强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 | 410104********7616 | 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 | B************、豫************ |
6 | ******有限公司 | 郭静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 | 413023********0645 | 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 | SEn******、豫************ |
1.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1 | ******有限公司 | 浚县屯子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治理项目(第2标段) | ******资源局 | 2022.5.31 | ******.73 |
张集煤矿首采区西翼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程 | ******有限公司 | 2021.4.24 | ******.13 |
小秦岭森林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 ******管理中心 | 2022.12.29 | ******.00 |
灵宝市秦岭东段洛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EPC项目 | 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3.4.10 | ******0.00 |
鹤壁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鹤山区)施工六标段 | 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鹤山分局 | 2024.3.20 | ******.81 |
2 | ******有限公司 | 沂南县阳都硅砂厂区建设场地平整项目 | ******有限公司 | 2022.2 | ******.00 |
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片区棚户区改造(城市更新)项目边坡治理工程 | ******有限公司 | 2023.11.15 | ******.73 |
祁连山南麓天盆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标段三 | 祁连县生态环境局 | 2024.12.23 | ******.28 |
3 | ******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宁县下峪镇崇阳村及周边土壤污染源头治理工程项目 | ******人民政府 | 2023.7.11 | ******.50 |
确山县秀山东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 | ******资源局 | 2021.3.2 | ******.97 |
伊川县半坡镇矿山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 | ******有限公司 | 2020.3.20 | ******.89 |
4 | ******有限公司 | 鹤壁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鹤山区)四标段 | 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鹤山分局 | 2024.3 | ******.74 |
西卓煤矿矸石场生态治理恢复项目 | ******有限公司西卓煤矿 | 2025.1.10 | ******.37 |
5 | ******有限公司 | 应急备用水源地赵河上游(镇平县)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 ******资源局 | 2024.3.12 | ******.91 |
6 | ******有限公司 | 伊滨区2019年露天矿山综合整治项目施工(二标段) | ******资源局伊滨分局 | 2020.6.23 | ******.79 |
1.3、其他荣誉奖项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奖项 | 获得时间 |
1 | ******有限公司 | 投标人获ISO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情况:ISO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2025.5.6 |
企业能力:“南太行地区山水林田湖草(鹤壁淇县)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荣获一等奖 “栾川县冷水镇冷水村滑坡治理工程”荣获三等奖 “三门峡市陕州区西李村乡青石岭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修复治理项目”荣获二等奖 “灵宝市资源枯竭型城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工程项目(2013年度)施工八标段”荣获二等奖 | 2025.11 2024.1 2023.3 2020.11 |
2 | ******有限公司 | 投标人获ISO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情况:ISO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2023.12.5 |
企业能力:/ | / |
3 | ******有限公司 | 投标人获ISO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情况:ISO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2024.4.3 |
企业能力:/ | / |
4 | ******有限公司 | 投标人获ISO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情况:ISO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2025.5.25 |
企业能力:******有限公司胜利饭店基坑支护与降水设计及基坑监测”荣获2020年度陕西省优秀工程勘察二等奖 | 2020.7 |
5 | ******有限公司 | 投标人获ISO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情况:ISO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2024.7.18 |
企业能力:/ | / |
6 | ******有限公司 | 投标人获ISO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情况:ISO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2024.11.15 |
企业能力:/ | / |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无
三、报价修正
无
四、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按照评定分离中标候选人不排序的原则,本项目不公示投标人得分。
五、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殷都区)》 |
公示时间 | 2025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22日 |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事务中心
地址:安阳市殷都区水冶镇人民路南段
联系人:高玉平
电话:******
邮箱:******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冬青街46号B区014号
联系人:宋改方
电话:******
邮箱:******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资源局
******街道文峰大道西段
联系人:丁喜堂
电话:******
邮箱:******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按时定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