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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冀鲁豫边区革命根据地旧址纪念馆文物库房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河南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河南
源发布时间: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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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清丰县冀鲁豫边区革命根据地旧址纪念馆文物库房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清采磋商-2025-30

2.项目名称:清丰县冀鲁豫边区革命根据地旧址纪念馆文物库房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90000.00元

最高限价:39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E******80D******001

清丰县冀鲁豫边区革命根据地旧址纪念馆文物库房提升项目

390000.00

39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文物库房门、配备文物储藏柜架、文物囊匣设备和其他库房设备;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交货期:合同生效后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5.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5.7标包划分:共一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附件),无须再提供以上证明资料。

3.2 信用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磋商小组负责信用查询,并保存查询证明(投标供应商不再提供截图)。

3.3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

3.方式: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下载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12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丰县冀鲁豫边区革命根据地旧址纪念馆

地    址:濮阳市清丰县双庙乡单拐村

联系人:韩利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1188号置地广场2号楼8层22号

联系人:孙启於

联系方式:******

3.******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地址:清丰县文化路东段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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