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宣传图片拍摄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结合甲方需求,对深汕特别合作区进行系统性图片拍摄工作,以人文风光、城市风貌、市井生活类为主,每周至少提供7组(每组不少于2张)不同主题的有效图片,每个月经甲方验收一次;每年跟踪拍摄不少于12场活动,每场活动提供至少10张有效图片。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范围:乙方要根据甲方拍摄需求自行配备专业拍摄及存储设备;乙方要按照要求对拍摄素材进行修图、存储、整理和编辑等有关工作;乙方要按照要求定时提供符合要求的图片。
2.服务要求:
(1)服务以地拍为主、航拍为辅,负责本项目工作人员能够熟练使用相机及无人机拍摄图片;(2)负责本项目工作人员须具有从事3年及以上摄影行业工作经历,有在主流媒体(含新媒体平台)发表作品,并具有人文风光、城市风貌、市井生活类等拍摄工作经验、熟悉图片后期处理及整理工作。(3)每张图片需达到甲方要求并验收合格,方可算作有效图片。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中标之日起一年。
2.付款方式: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具体情况签订合同时约定。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满足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违约金中标之后双方详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附上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拍摄方案(详看附件)、代表作(须出具知识产权/著作权的承诺书)。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1月1日上午9:00至2024年11月8日下午6:00期间(公布当天不算)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4.
************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5.采购人或采购主管部门有权免费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信息,供应商提供报价属于自愿行为,供应商因报价行为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办公室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1栋
项目联系人:魏工
联系方式: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xxxx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