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第二批)公开招标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赣企恒政采字〔2025〕4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安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第二批)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元)\(%):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澄清内容:因多家公司咨询以下问题,现对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做统一说明解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1、招标文件中第六章《评标标准》中商务部分,关于企业实力:“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投标人承接类似生态修复、地质灾害工程获得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提供省级每项奖项得2分,提供市级每项奖项得1分。最高得4分。 奖项不可重复提供,一个奖项只用作一次加分。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佐证。(证明文件原件签订合同之前交采购人核验)”。 说明如下: (1)各投标人所提供评审依据所需材料(类似生态修复或地质灾害工程获奖材料)在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开标截至时间前此时间范围内的即可。此时间范围内被评定的奖项均可作为加分项。 (2)提供省级每项奖项得2分,如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奖项为省级以上(国家级)的也是跟省级加分一致。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资源局
地址:吉安市吉安县敦厚镇凤凰路3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长冈南路29号二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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