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小学食堂设备项目
二、文件编号:清采磋商-2024-17
三、预算金额:180万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给予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②监狱************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
④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需求:******小学食堂设备项目(详见第四部分竞争性磋商项目内容要求)。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保期三年。
5.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
6.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包。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实行资格后审;
3、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3.投标人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凭据、社会保障资金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作出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的查询记录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2),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事项: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无
八、网上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
1、时间:2024年10月29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3、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使用IE浏览器)。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远程解密及提交二次报价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提交二次报价(自下达二次报价命令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报价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或者二次报价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网上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0月29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教育局(负责采购文件的质疑答复)
地址:河南省清丰县正通大道中段东
联系人:刘文庆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清丰县人民路政府综合楼东南角二楼
联系人:张团杰 联系方式:******
3、******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地址:清丰县朝阳路中段 联系方式:******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