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公安局交管支队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4-1058;
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75元;
四、技术标准和要求:
1、采购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5、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标包划分:共一个标包;
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精神,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则给予总报价20%的扣除,工程项目为3%-5%,评审优惠幅度一律按照5%顶格执行,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监狱************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份的税收缴纳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①提供书面声明②书面声明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2022】9 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无正在施工和承接的工程项目(投标人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具有在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及网页截图);
4、其他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或造价师)具有相关专业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或造价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具有在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及网页截图);
5、开标结束后,评审专家符合性审查时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并打印保存查询证明(投标人不再提供)。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实行资格后审。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页和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及法人印章)。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磋商文件:
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磋商文件的获取、响应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答疑、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注:首次进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首先办理以下事项:
①供应商信用信息录入: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濮阳市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
4、售价:0元
九、投标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9.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9.3、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使用IE浏览器)。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公安局
地 址: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五一路 226 号
联系人:杜永刚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濮阳市濮上路荣域广场B座
联系人:徐帅方
联系方式:******
发布人:******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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