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公安局智慧法制一体化管理系统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乐采购招标-2024-2
三、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元
四、采购需求及要求:
1、采购内容:信息化设备等。详见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
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毕。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
5、质保期:3年(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6、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包。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监狱************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2022】9 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并打印保存查询证明(投标人不再提供)。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注:首次进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首先办理以下事项:
供应商信用信息录入: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濮阳市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
4、售价:无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3、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使用IE浏览器)。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公安局
地址:濮阳市南乐县兴华路西段
联系人:张宏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濮阳市华龙区颐南街中段双馨苑对面
联系人:冯淑锐 电话:******
发布人:******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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